2015/2/12 10:20:50 | 文章來源:本站 | 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
2015年2月6日歐盟發(fā)布(EU)No2015/174委員會條例,就食品接觸的塑料物料和制品修訂(EU)No10/2011號條例,本法規(guī)自公布后第20日起開始生效。
2015年2月26日以前執(zhí)行(EU)No10/2011條例的塑料材料與制品仍可繼續(xù)流通至2016年2月26日,直至庫存用完。(EU)No10/2011條例列出了可用于塑料材料與制品的一系列許可物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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